执行悬赏,举报有奖!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拒执行为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现依法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有关线索
1、悬赏条件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姚勇财产线索(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8号阳光家园小区阳光阁708号房屋除外),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
2、执行标的、悬赏金计算方式
执行标的:126000元及利息(依法另计)。
悬赏金计算方式:根据提供线索人提供的线索发现有价值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计算。
3、其他注意事项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
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法官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76号
电话:0724-6087031、19171560366
来源:荆门东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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