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 开车被远光灯闪瞎,可以“闪”回去吗?
近日,有网友留言
希望出一期“远光灯”的讲解
今天,交警蜀黍就来为大家
答疑解惑啦
首先,咱们来一起看看
滥用远光灯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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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滥用远光灯
对自己和其他驾驶人
都是严重的不负责任
如果碰见了讨厌的“远光”车
到底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
夜间行车,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市道路中,不要使用远光灯。
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公路上,当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会时,应在距离来车或行人150米之前改用近光灯。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后车不能使用远光灯。
遇到有浓雾、大雨、沙尘等低能见度天气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此时若使用远光灯,容易形成漫反射,将严重影响驾驶人视线。
夜间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郊区公路、高速公路行驶时,可以使用远光灯。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进行示意,如:
①夜间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交替使用远近灯光或鸣喇叭;
②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灯光示意。
当你在路上遇到别的司机
滥用远光灯时
怎么做可以确保行车安全呢?
很多驾驶人碰到远光车辆,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和对方“对射”,交警蜀黍在这里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开斗气车!斗气对射的结果是双方都无法及时了解路况,最终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碰到远光车辆,我们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应该及时闪灯、鸣笛提醒对向车主,及时调整车辆灯光状态。
当遇到对向车辆远光灯照射的时候,一定要先学会减速,这样能留足了反应时间,尽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驾驶人夜间行车时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合理正确使用远灯光
当遇到别人错用远光灯时
及时提醒,谨慎驾驶,心平气和
以免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来源:湖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