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亲身经历一件事,真切体会到普通人维权有多难。简单说,发生民事纠纷后我报警了,派出所登记了双方身份信息。现在协商不成,我打算去法院起诉,结果卡在获取对方身份信息这一步,陷入无解的循环。
事情经过如下:
我和他人发生纠纷,事发当天在双喜街道派出所报警,民警现场登记了我和对方的身份、住址信息。后续双方谈不拢,我准备走民事诉讼。起诉立案,需要被告身份信息,然后难题就来了
1、我先找双喜街道派出所,申请调取对方身份信息。派出所答复:公民个人信息不能直接给个人,需要法院依法调取。这点我完全理解,保护公民隐私,我认同
2、10 月 14 日,我到漳河法庭提交起诉材料。法庭工作人员当场联系接警民警,民警原本说下午到法庭提供信息。可上午 11 点左右,法庭通知我,政策变了,需要我聘请律师去调取。短短几小时说法就不一样,我就是普通百姓,不认识律师,经济条件也请不起律师,只能再次跑法庭沟通。
3、10 月 19 日,我再次前往漳河法庭,详细说明情况,请求法院出具调查令,或者由法院依职权去派出所调取被告信息。法庭没有受理,告知之前有案例去双喜派出所调取,但所长那边要求:必须先立案,才可以提供身份信息。
4、我马上打电话给双喜街道派出所核实。派出所回复:信息不会提供给个人,但法院工作人员前来调取,派出所可以配合。
5、我把双喜街道派出所这个答复转告漳河法庭。法庭这边表示,派出所只是口头这么说,真过去调取,派出所大概率还是会要求先立案。
事情到这里我全懵了,这个事成了一个死循环:起诉立案必须有被告人身份信息 → 被告人身份信息需法院去派出所调取 → 派出所调取信息,需要法院先立案 → 想要立案,又必须有被告人身份信息
我一个普通老百姓,根本没办法拿到对方的户籍身份材料,案件直接卡在立案这一步,动弹不得~
顺带说一句,漳河法庭的工作人员态度挺好,一直在向上咨询领导。但现场有一位没有穿制服的男士,坐在办公室,语气很强硬,态度很差。翻着资料跟我说法院不能帮忙调取,双喜派出所要立案材料才能出信息,意思就是我必须花钱请律师才能办这个事。潜台词就是不请律师,维权这条路就走不通。
我理解个人信息保护,也支持派出所不把他人信息直接给到个人。但保护个人信息,初衷是防止信息泄露滥用,不是堵住普通人合法维权的通道。
明明是法院和公安两个部门之间的对接问题,最后所有难处、成本,全部压在我这个普通原告身上。就这么一起简单的民间民事纠纷,光是立案门槛就这么高。如果是普通老百姓和单位之间的行政纠纷,想要维权是不是更难?
两个部门来回衔接,皮球一样来回踢。想问问大家,这种死循环,普通老百姓到底还有没有办法正常立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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