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 我冤不冤,请大家评评理
2025年3月19日23时许,荆门市东宝区石桥驿镇无路灯乡村道路,市民吴志均驾车被赣C7**1D重型货车完全占道封堵。多次鸣笛无人回应,后得知货车司机熊*军在驾驶室熟睡。
深夜视线漆黑,吴志均开启自身车辆大灯,紧贴货车车厢步行上前叫醒司机挪车,途中踏空跌落路边水渠,致右胫腓骨骨折,术后并发血栓、感染,住院34天,司法鉴定十级伤残,后续还需二次手术取钢板。
事发报警后,东宝交警大队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存在多重程序问题:
1. 我未签字签收文书,无合法送达回证;
2. 文书未写明复议、起诉渠道与期限,未告知法定救济权利;
3. 片面认定不属于交管管辖,割裂货车占道熟睡堵路与我伤残的直接因果关系。
我向荆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却被以超时效驳回——时效延误根源是交警文书未告知维权途径,后果却由受害群众承担。
我多次向公安部门提交书面信访材料,相关单位均拒绝出具书面答复意见。
转向法院起诉又陷入立案死局:
1. 东宝法院本部:以无交通事故认定书为由,不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 子陵法庭:仅允许立人身侵权案,一旦起诉材料加入车辆承保保险公司,直接拒收不予立案。
根据《民法典》,机动车侵权案件保险公司是法定共同被告。法庭人为设置门槛,剥离主要赔付主体,即便胜诉也可能拿不到赔偿,变相剥夺完整诉权。
本案事实清晰:对方深夜占道停车、驾驶室熟睡堵塞道路,制造安全隐患,是全部先行过错;我被逼贴车通行受伤致残。我全程理性依法维权,无过激行为、无缠访闹访。
我仅三点诉求:
1. 正视交警文书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问题;
2. 公安信访依法出具书面答复;
3. 法院依法完整立案,允许同时起诉司机、运输公司、保险公司。
恳请媒体与监督部门关注,给十级伤残受害者一条完整畅通的维权道路。
本人承诺:全部内容真实,病历、鉴定、报警记录、执法文书、信访提交凭证均留存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图一交警部门出具的不予认定告知书
图二图三我自己找人制作的
出警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派出所和交警出具的证明告知书,都可以证明车辆违停和我受伤有因果关系,但我现在确被逼的走投无路,正常维权又处处受阻,我该怎么办?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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