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 荆门市某公职人员无牌飙车122码致3人重伤,三个月冷处理寒透福建游客心
2025 年 4 月28日,我们一行人从福建来到荆门准备欢度五一假期。却未曾想,在举国欢庆假期的前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我们的旅程彻底变成了噩梦。
4月30日工作日下午16点07分(上班时间),沙洋县教育部门公职人员杨某和沙洋自规局刘某某(官方公众号文章可查),驾驶无号牌本田皓影,以 122 km/h 的速度在限速 80 km/h 的路段飙车,
此时我们正欢声笑语地驾驶车辆从花博园出发准备回家吃晚饭,还没开出去多远,突如其来的撞击和巨大的轰鸣声让我的时间仿佛静止在了那一刻。车祸导致我们车辆严重受损,驾驶座的弟媳被撞击扭曲的中控台撞破了膈肌,忍着疼痛靠着生的本能拨打了求救电话,后座与我同行的亲人受了重伤陷入半昏迷,年仅4岁,对生活满怀美好期待的小孙女,满头满脸满身的血,惨烈异常,目睹全程惨案的宝宝哭喊着伸手求救的时候,肇事者漠视不理,不予救助,人心之险恶,天理难容!!!比伤痛更可怕的是留在年幼孩子心理的创伤!4岁的孙女被汽车撞击震碎的无数玻璃渣刺进了头皮,哭得撕心裂肺,剃掉半边头发,缝了不知道多少针。
而我,是离撞击最近的人,剧烈撞击致胸主动脉夹层,命悬一线,颅内出血、瞳孔扩散、右耳撕裂仅剩一皮相连、全身十几处骨折致失血性休克、肺部重度挫裂伤致重度呼吸衰竭,因为失血过多当场陷入昏迷,在ICU抢救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期间和死神不断赛跑,从荆门一医到武汉协和,至今整体医疗费用已超过 100 余万元。肇事者杨某,在事故发生时下车冷眼旁观,毫无报警和打120的举措,仿佛只是一个看热闹的人,且事故发生后的三个半月里,杨某始终对我们伤者不闻不问、冷漠避责,让我的身心都受到了巨大的折磨,对荆门这座城市也充满了寒心与恐惧。
以下为家属陈述)
一、公职人员上班时间无牌飙车,超速 53% 酿成惨剧
2025 年 4 月 30 日 16 时 07 分,荆门市掇刀区南三环王家畈钓场门前路段(花博园),杨某驾驶无号牌车辆由东向西行驶,其因严重超速的行为(司法鉴定显示碰撞前 1.5 秒车速 122 km/h,超速53%),且未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最后1.5秒才刹车)导致其与我们正常行驶的掉头车辆发生了剧烈碰撞。
杨某为沙洋县教育部门在职人员,其配偶刘某某在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身份信息可通过荆门市相关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事发当日为周三工作日,16时仍属上班时间,其驾驶无牌车辆外出飙车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并且车辆后座还有残存的土特产痕迹。
根据湖北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平安行司鉴所(2025)鉴第2443号,明确了杨某在碰撞前的瞬时车速达122 km/h,远超该路段80km/h 的限速标准。并且事发地设有合法掉头标志,我们已履行合理观察义务后掉头,行为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在允许掉头地点掉头,不得妨碍正常行驶车辆通行”
严重超速行驶的杨某车辆,不能属于“正常通行车辆”范畴,其严重超速形式状态超出合理预见范围,杨某将市区道路当做高速公路行驶的行为,导致我们掉头车辆根本措手不及、也避无可避。试问,高速公路上为何不设置掉头口?
然而在等待三个月后(因伤者持续抢救中止责任认定),掇刀交警大队出具的责任划分却将“超速53%以上”(严重违法)与普通超速混淆,我们不理解,为何超速53%这样严重的违法行为,只需要承担50%的责任?这是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关于“过错严重程度决定责任比例”的规定?
杨某严重超速、未充分观察路况、反应迟缓、无牌行驶、上班时间违规外出等行为才是发生如此严重事故的核心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再者,严重超速方杨某及其配偶刘某某(副驾人员)均系沙洋县干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可查)。对于驾驶人员的态度以及掇刀交警大队单位办案过程中种种反常,是否存在“ 特权干扰”或“人为施加压力”?我们家属不得而知。
二、百万医疗费压垮家庭,ICU 外的绝望等待
此次碰撞导致我方车辆3人重伤1人轻伤,其中受伤最严重的64岁的伤者因受剧烈撞击致胸主动脉夹层,命悬一线,当晚家属们彻夜难眠。不仅如此,还伴随有颅内出血、瞳孔扩散、右耳撕裂仅剩一皮相连、全身十几处骨折导致失血性休克、肺部重度挫裂伤致重度呼吸衰竭,最后一搏上机ECMO后带ECMO转运武汉协和医院,通过ECMO续命二十多天,又在ICU抢救四十多天才逐渐恢复意识(期间经历4次大型手术),日均医疗费高达2万元,
若不是家属的舍身配合与苦苦支撑,可能结果远比现在要严重得多,我们家属对于事故的挽救措施不是肇事者逃避责任的理由!目前伤者虽已转入普通病房,但仍需24小时护理,我们只是来自福建的普通家庭,为支付医疗费已向亲友举债不少,到现在为止的医疗费用已突破100万元,后续至少还需50万元康复费用,全家陷入“救无可救”的绝境。
三、肇事者的“不闻不问”,荆门如何安放游客的信任?
事故发生至今已三个多月,我们家属曾多次尝试联系杨某,希望协商医疗费用事宜,毕竟百万医疗费是个不小的数字,况且我方受伤人数太多,家属忙于照顾已精疲力竭,但事故发生后,对方始终拒绝见面、不接电话、不回信息,至今未有车主本人的正式慰问和道歉。
作为公职人员,杨某不仅未展现任何责任意识,其配偶作为市自规局主要领导,亦未就此事作出任何回应,更是听说杨某在扣除12分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驾照科目一学习,对如此严重的事故熟视无睹、没有一丝关心,不禁让我们家属和伤者本就痛苦煎熬的心更是掉进无底深渊。
我曾听闻热情好客是荆门人的标签。然而,当我们这些外地游客在这片土地上遭遇横祸,面对的却是公职人员的冷漠避责,以及巨额医疗费的沉重压力。我们不禁想问:上班时间驾驶无牌车辆超速 53% 飙车,是否符合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造成 3 人重伤、百万损失后“消失”三个多月,这是荆门公职人员的担当吗?“厚道荆门”的温度,能否照亮我们这些异乡受害者的绝望?
四、泣血诉求:恳请荆门相关部门介入,还我们一个公道
我们不求额外关照,只盼1.重新调查事故责任,恳请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复核委员会依法公正认定责任,正视杨某“严重超速、无牌行驶、上班时间违规外出”等关键事实,撤销原同等责任认定。2.希望沙洋县教育局、荆门市自规局等主管部门,对杨某及其刘某某的行为进行调查,督促其承担法定赔偿责任,配合支付拖欠的医疗费用。
最后,作为来荆门的游客,我们相信荆门的公正与温暖,恳请荆门市委、市政府关注此事。我们带着对荆门的美好憧憬而来,却在这场车祸中失去了健康、积蓄和对人性的信任。受伤的亲人们还在等治疗费用,我们全家还在等一个公道。恳请各位网友帮忙转发,让更多人看到我们的遭遇,也恳请荆门相关部门伸出援手——给受害者一个交代。
(因荆门社区网需要荆门电话注册,找朋友作为代发帖)